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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的监管困境和对策

发布时间:2023-11-21 人气:352 作者:Chloe

电子烟监管是一个涉及多个方面的复杂问题,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电子烟市场的健康发展。

一、目前电子烟的查办存在一些困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电子烟产品的特殊性。电子烟产品相对于传统烟草产品而言,具有更大的隐蔽性和易于销毁的特点,使得电子烟的查办难度较大,甚至有涉毒电子烟,在烟油里添加了合成大麻素类物质,行话称为“上头电子烟”。在记者采访中,吸食涉毒电子烟已经成为隐蔽性很强、年轻人群体中很流行的时尚。根据北京日报报道,2021年下半年,长沙警方破获一起特大互联网贩卖新型毒品合成大麻素案,共抓获涉毒嫌疑人员781名,刑事拘留185人。缴获合成大麻素晶体156.81克、烟油3254.6毫升、含合成大麻素电子烟4800多支。该犯罪团伙具有辐射地域广、团伙成员分级多达五级以上、无接触性贩卖、浓缩电子烟油。

隐蔽性强(正规烟油中进行物理稀释、封装)、低龄化群体(吸食和贩卖00后”,分别为高中和大专毕业。其中一人因为贩卖一次合成大麻素电子烟,赚了124元,另一人则是多次贩卖,赚了1400元。)趋势、传播快(以酒吧、学校等人员密集地区为主)等特点。

(二)、监管部门的能力不足。电子烟产业的迅速发展,使得监管部门的监管能力跟不上电子烟市场的发展,导致了监管缺位和治理难度的增加。“‘奶茶杯’‘可乐罐’‘星球杯’,3个只包邮,厂家直送”、改头换面,用玩具、食品的外壳包装像零食,经检测发现本质上是电子烟是电子烟换“马甲”营销策略,无焦油,低毒性,薄荷味,水果味等电子烟有15500多种口味营销推广手段,只有通过“断路”、“溯源”网络端监控和公布举报电话24小时在线,紧盯电子烟黑产链和网络、微端营销迹象,监管部门实施全链条各个击破,追溯源头,才能铲除整个黑产链条。

(三)、电子烟产业的跨境特性。电子烟市场具有国际化和跨境销售的特点,导致了跨境追踪和打击难度的增加。国际化生产和销售。电子烟产业生产和销售往往跨越多个国家和地区,涉及到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生产、销售和监管环节。国际化供应链。电子烟产业的供应链涉及到多个国家和地区,包括烟草叶、电池、电路板等的供应,使得电子烟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跨越多个国度,无法完成追踪到哪个才是来源国,是多国合成的产品。

电子烟的跨境追踪是指追踪电子烟产品从生产地到最终销售地的全过程。生产地追踪:追踪电子烟产品的生产地是跨境追踪的第一步。这需要对供应链进行调查,并确定产品的原始制造商和生产所在地。例如,某电子烟品牌在中国生产,追踪过程将涉及到查找生产厂商的信息、工厂所在地的调查等:

运输途径追踪:电子烟产品在跨境运输中可能经过多个中转地点,追踪电子烟产品的运输途径可以帮助了解产品的运输情况和时间。如电子烟产品从美国运往中国,可能会经过香港或者其他中转地点,追踪过程将涉及到查找物流记录和运输路径。

海关申报追踪:电子烟产品在跨境运输中需要经过海关,追踪海关申报信息可以了解产品的进出口情况和申报价值,追踪过程将涉及到查找海关申报记录和申报价值。

最终销售地追踪:追踪电子烟产品的最终销售地可以帮助了解产品的销售渠道和市场情况。例如,某电子烟品牌在美国销售,追踪过程将涉及到查找销售渠道和销售数据。

二、对电子烟的监管措施、查办方法和途径需要进行规范和明确。

以下是烟草专卖关于电子烟监管措施、查办的方法和途径的介绍:

首先电子烟具有隐蔽性和易于销毁的特点,这是电子烟查办中的重要难题。电子烟的隐蔽性表现在它的外形和使用方式上。电子烟可以采用各种不同的外形设计,有些产品甚至可以伪装成其他物品,使得它在使用时很难被察觉如记忆棒、钢笔等,口红、唇膏等女性化的外观设计,使得使用者可以将其放在化妆包中,随时随地使用,不易被他人发现,对面这种贴身的包装,在没有取得相应执法权限是无法进行搜查,特别是对烟草专卖执法部门更没有加权限,涉及联合公安执法、对案件性质涉及刑事才可能运用搜查等侦查手段,这使得它在使用时很难被察觉。另外,电子烟使用时不会产生烟雾和异味,不易被他人发现,这也增加了电子烟在公共场合使用的隐蔽性、难以发现的特点。

其次,监管能力不足主要包括法律法规不健全无法与时俱进、人员配置不科学导致部门协同作战能力应对不足、和对市场掌控不足导致电子烟打击力度缺乏持续整治力度。

(一)、监管法规和标准不完善。电子烟的监管法规和标准还不够完善,尚未形成一套完整的监管体系,导致监管部门在电子烟市场的监管中缺乏有效的法律依据。

(二)、监管部门的人员和技术力量不足。电子烟市场的监管需要情报分析、侦察、市场数据调查多专业的人员和技术支持,但是现有的监管人员和技术力量不足,无法满足电子烟市场监管的需求。

(三)、监管部门的执法能力不足。电子烟市场存在着一些违法行为,如未成年人接触和购买电子烟产品、虚假宣传等,但监管部门的执法能力不足,导致这些违法行为得不到有效打击。

(四)、电子烟产业具有国际化和跨境销售的特点,这给电子烟的跨境追踪和打击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生产和销售环节难以追踪。电子烟产业的生产和销售环节往往跨越多个国家和地区,使得电子烟的生产和销售难以追踪。知识产权保护难度大。电子烟产业涉及到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等,这些知识产权的跨境保护难度大,容易被侵权和假冒。监管和执法难度大。电子烟产业的跨境销售使得监管和执法难度大,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不一,使得电子烟的监管和执法存在很大的差异。三、针对以上困境,可以采取以下突破方法和途径:

(一)、建立电子烟专门的监管机构,加强对电子烟市场的监管和治理。建立电子烟专门的监管机构需要考虑以下方面

单独部门设置:建议设立一个独立的部门或机构来专门负责电子烟的监管工作。这样可以确保专注于电子烟行业的监管工作,提高监管效率。例如,美国食品药品监管局(FDA)设立了独立的中毒事件和风险评估中心(CTP),负责监管与烟草和电子烟相关的事务。综合事权,脱离原有附属部门性质,人员配置来自于检验检疫、烟草专卖鉴定鉴别、海关稽查、公安信息管理等,定位高、专业多种类、技能多样化专业化高新技术全新部门以应对日新月异的市场变化和执法权限问题。

人员配置:该监管机构应该配置专业的人员来负责电子烟行业的监管工作。这些人员需要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包括烟草控制、化学品安全、市场监管、情报分析等。例如,美国FDACTP拥有一支由科学家、医生、法律专家和市场监管人员组成的团队。

专业素养:监管机构的人员应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熟悉电子烟行业的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他们需要能够评估电子烟产品的安全性和合规性,并制定相应的监管政策和措施。例如,加拿大卫生部设立了专注于电子烟的烟草控制研究小组,负责评估电子烟的风险和制定政策建议。
多部门协作:电子烟行业的监管需要多个部门的协作,包括卫生部门、药品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监管机构应与这些部门建立紧密的合作机制,共同制定和实施监管政策。例如,英国公共卫生署和英国药品和医疗保健产品监管局合作,共同监管电子烟的市场和产品合规性。如美国食品药品监管局(FDA)的中毒事件和风险评估中心(CTP)是一个专门负责电子烟监管的机构。该机构设有专业的科学家、医生、法律专家和市场监管人员,负责评估电子烟的风险和制定监管政策。此外,CTP与其他部门合作,如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CDC)、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等,共同开展跨部门的监管工作。这种多部门协作的机制可以提高监管的全面性和有效性,确保电子烟行业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二)、加强电子烟产业的技术创新和研发,提高电子烟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通过创新立法降低监管成本。加强电子烟产品的质量监管,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和规范,规范电子烟市场秩序。加强对电子烟销售渠道的监管,加大对网络销售的监管力度,防止未成年人接触和购买电子烟产品。

2.1制定电子烟专门的监管法规和标准,明确电子烟的生产、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要求,重点是网络营销、封闭关系网业内营销为突破口。

2.2加强对电子烟产品的质量监管,规范电子烟生产企业的生产流程和质量控制,通过追溯码等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2.3加强对电子烟销售渠道的监管,规范电子烟销售的场所和方式,通过物流信息国家统一网上销售、监管防止未成年人接触和购买电子烟产品。

2.4加强对电子烟广告宣传的管理,规范电子烟广告的内容和形式,禁止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

2.5加强电子烟行业协调监管,通过行业自律与国家、地方法律法规等衔接,构建电子烟监管无缝制度体系,及时与时俱进,不断推陈出新与市场发展、社会发展相融洽。

(三)、加强对电子烟市场的监测和研究,及时了解电子烟市场的发展趋势和问题,为监管部门提供科学依据。

3.1建立电子烟投诉举报机制,鼓励公众积极举报电子烟违法行为。

3.2加强对电子烟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建立电子烟违法行为的案件处置机制,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查处。

3.3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合作,联合开展电子烟违法行为的打击,形成打击电子烟违法行为的合力。

(四)、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形成跨部门、跨地区的联合执法合力,加大对电子烟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针对电子烟产业的跨境追踪和打击难度,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跨部门、跨地区的联合执法合力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实现:

4.1. 建立常态化的协作机制:各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享信息和经验,制定联合行动计划。

4.2. 设立联合执法小组:各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门针对电子烟违法行为的联合执法小组,共同开展执法行动。

4.3. 信息共享平台: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各部门可以实时上传、查询电子烟违法行为的相关信息,提高执法效率。

4.4. 联合培训:定期组织跨部门的培训活动,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协同作战水平。

4.5. 强化法律法规宣传:共同开展电子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电子烟违法行为的认识和抵制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对电子烟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和假冒行为。

4.6. 互相支持:各部门在执法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其他部门应积极给予支持和协助。

通过这些途径,各部门可以形成打击电子烟违法行为的强大合力,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和公众健康。

(五)、利用科技手段,加强对电子烟市场的监测和追踪,加大电子烟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利用科技手段加强对电子烟市场的监测和追踪,可以提高监管效果和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科技手段:

数据分析和挖掘:利用大数据分析和挖掘技术,对电子烟市场进行全面监测和分析。通过收集和分析市场数据、销售数据、用户反馈等信息,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和异常情况,辅助决策和制定监管措施。

人工智能和机器学习:利用人工智能和机器学习算法,构建电子烟市场的预警系统。通过对市场数据和相关信息进行自动化分析和识别,可以实时监测电子烟产品的合规性和安全性,及时发现违法行为。

电子烟产品溯源系统:建立电子烟产品的溯源系统,通过使用唯一的识别码和标签,实现对电子烟产品的全程追踪。这样可以方便监管部门追踪电子烟产品的生产、流通和销售情况,发现和查处违法行为。

互联网监管平台:建立互联网监管平台,集成各部门的监管数据和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和协同行动。监管部门可以通过该平台对电子烟市场进行实时监测和追踪,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并进行查处。

例如烟草专卖部门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和互联网监管平台,对电子烟市场进行监测和追踪。通过分析电子烟产品的销售数据、市场反馈和用户投诉等信息,发现并查处一些销售假冒电子烟产品的违法行为。同时,建立了电子烟产品溯源系统,对电子烟产品进行全程追踪,可以准确追溯违法产品的生产和销售链条,加大查处力度。这些科技手段的应用,大大提高了对电子烟市场的监管效果和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总之,电子烟产业的跨境追踪和打击难度是电子烟市场监管和治理的重要难题,需要采取多种措施来加强国际合作、知识产权保护和监管和打击力度,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总的来说,电子烟监管是一项全球性的挑战,需要各国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和努力。只有通过制定严格的法律法规,设立专门的监管部门,加强销售渠道的管控,以及跨境追踪,才能确保电子烟市场的健康发展,避免其对社会和公众的健康造成负面影响。同时,提高公众对电子烟危害的认识,加大对电子烟科学研究的投入,也是至关重要的。

电子烟的监管是一个长期且复杂的过程,需要持续的投入和努力。我们期待在未来的日子里,通过不断的探索和创新,能够找到更加有效的电子烟监管方式,为全球电子烟监管提供中国智慧和方案。


该文章由烟雾电子烟工厂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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